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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鱼贩摊前

《在一个鱼贩摊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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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沈临风林菀出自小说推荐小说《在一个鱼贩摊前》,作者“花”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,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,主要讲述的是:再回饭店去当厨子做饭,那是不可能的了。拥有着商业头脑的沈临风明白自己在这个时代中的优势是什么—精湛的技艺+超前的记忆。只要手艺在手,就不愁发家致富!从厨房出来,缓缓走到紧闭的卧室大门口,抬手缓缓放在了门把手上,轻轻抚摸了一下,而后返身走到了阳台上。看向窗外,此时夜已深...

来源:qmxs   主角: 沈临风林菀   时间:2023-03-16 22:38:28

《在一个鱼贩摊前》小说介绍

沈临风林菀是小说推荐小说《在一个鱼贩摊前》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,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,作者“花”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,梗概:“炸鱼片、炸薯条,你都拿着,每样都拿几个”三毛钱一个的“中式汉堡”,光给杨东一个人就打包了十个“够了够了,这么多东西,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的!”杨东受宠若惊,心中充满感动,虽说不在一起工作了,但兄弟情还在,老沈太仗义了!结果,沈临风一句话又破碎了他的幻想“想啥美事呢,不是给你一个人的,看在以前哥哥待你不错的情分上,拿到车间里去,分给兄弟姐妹们吃,然后明天早上,还是在这儿,把订餐的名单统计下来给...

第5章 第5章创业者沈临风

嚼一口,嘎嘣脆,满口流香。

有那么一瞬间,沈临风想把老婆孩子一起叫起床吃炸鱼条。

大功告成,明天早上,就指着它卖钱了!

沈临风顿时心情大好。

作为从二十一世纪归来的灵魂,又曾是五星级饭店掌勺的大厨,不仅擅长八大菜系,街头小吃也是他的拿手好戏。

再回饭店去当厨子做饭,那是不可能的了。

拥有着商业头脑的沈临风明白自己在这个时代中的优势是什么—精湛的技艺+超前的记忆。

只要手艺在手,就不愁发家致富!

从厨房出来,缓缓走到紧闭的卧室大门口,抬手缓缓放在了门把手上,轻轻抚摸了一下,而后返身走到了阳台上。

看向窗外,此时夜已深。

寂静的夜晚,唯有蟋蟀的吱吱声映入耳中。

这一刻,沈临风的那颗多年来饱受梦魇摧残和折磨的心,第一次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。

一切,都刚刚好,来得及……“春风走进千万家!

万众一心迎盛世!

排除万难奔小康!

男女老少笑开颜!

工友们、同志们!

大家早上好!

又是崭新的一天!

让我们怀揣着对美好明天的向往走进工厂!

用我们勤劳的双手为国家的现代化添砖加瓦!”

金牛县化工厂竖起来的大喇叭里,女播音员那抑扬顿挫又略显做作的普通话传遍全厂。

厂门口,汇集了不计其数推着自行车说说笑笑的工人,每天早上六点半到七点钟,上班的职工会汇集成一道灰蓝色的流动海洋,涌进工厂。

蹬着三轮车的沈临风将车停在不远处,驻足眺望着人海。

心中更是充斥着五味杂陈。

曾经的自己,也是当中的一员。

顶着初代大学生的光环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自己将会通过技术岗走向管理层,未来十到十五年的时间里,成为厂长候选人。

如果,不是那件事的话……收回思绪,沈临风将三轮停在离工厂门口。

把车斗里的煤气罐卸下来,支起灶台,起锅下油,并且竖起了一块早点的招牌。

炸鱼、汉堡、煎饼果子、披萨。

去给饭店当厨子,哪有自己创业卖早点挣得多?

重活一世的他知道,此时的化工厂正面临着股权改制的关键节点,为了营收利润,开始裁撤各个不盈利的部门。

吃了二十多年大锅饭的食堂,首先被裁掉。

食堂里已经没有做饭的大师傅了,职工们就餐只能自己解决。

对于沈临风来说,这就是商机!

同样是早点,也要形成差异化竞争。

沈临风走的是中西混搭的路线,煎饼果子配炸鱼,披萨卷大葱,秋水长天共一色。

当沈临风把摊位支起来之后,也引来了其他早点商贩的注意。

嗯?

又来了个抢生意的同行?

还特么是个西洋餐!

“咦?

老沈?”

新奇的事务总会引来关注的目光,摊子支起来没多大一会儿,就有个上班的职工认出了沈临风。

“杨东,好久不见了,要不要来份炸鱼尝尝?”

沈临风也认识他,以前同车间的同事,关系很是要好,当年自己出事之后,也曾跑前跑后帮自己开证明,可惜后来,自己落魄了之后,没有珍惜这段友情,渐渐地失去了联系。

“你现在是卖早点嘛?

你一个大学生,怎么能干这种工作呢?”

杨东感到难以置信。

“瞧你这话说得,卖早点怎么了?

自食其力,不丢人,再者说了,我一个坐过牢的人,哪家单位敢用我?

要不要来份炸鱼尝尝?”

过去的事儿,沈临风不想再提。

“唉,你这命也是真的苦啊,好,来一份,尝尝你的手艺,好吃的话,以后早点就从你这儿吃了。”

杨东为沈临风的遭遇感到惋惜,更是为他的现状深感痛惜。

明明是天之骄子,大国重器,本应用他的学识,报效国家,可却早早沦为权力游戏的牺牲品,成为街头的早点贩子。

简直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!

“我这炸鱼,可不是一般的香,酥香脆,入口即化,润肠养胃。

还有汉堡,要不要?”

沈临风避开这个话题,热情的向他推销着自己的产品。

“什么?

你这里还能做汉堡?”

杨东很是吃惊。

第一家进入到国内的肯德基和麦当劳得在几年之后的京城,对于小地方来说,都是听都没听说过的稀罕物,也有人能在电视上看到。

“那是自然,别看我这里简陋,麻雀虽小五脏俱全。”

沈临风自信的挑了挑眉毛。

“成,来一个,要是好吃的话,我就向全车间推荐,让咱们车间的人都来买你的早点吃!”

所谓的汉堡,就是沈临风进行加工过之后的简易版。

面包就别想了,谁家里买得起面包机。

不过,这难不倒一个厨子。

沈临风用酵母把馒头发到一定的蓬松程度之后,就有了面包的质感。

抹上酱料,撒上芝麻,再把炸鱼和青菜一并裹进去—中式汉堡成型!

“你确定,这是汉堡?”

看着这不伦不类的汉堡包,杨东陷入了深深地怀疑中。

看着仿佛是这么一回事儿,可又感觉哪里好像不对……“你吃过吗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见过吗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那就没错了,汉堡就是我做的这种款式,不信的话,尝尝味道,不好吃,不要钱。”

对于一个厨子来说,最自信的莫过于手艺。

杨东犹豫了一秒钟,将信将疑的咬了一口。

有毒也认了,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。

这一口咬下去,杨东的眼睛瞬间一亮。

“嗯!

味道不错啊!

老沈,真有你的!”

“哈哈,我说什么来着,不好吃不要钱!”

沈临风笑了。

炸鱼的香脆味,配上经过他特地调试过的酱香,哪怕是真汉堡来对垒,也丝毫不逊色。

汉堡不是诀窍,真正好吃的秘密在于酱香味。

洋人的东西,不一定都适合国人的口味,作为一个美食大国,煎炒烹炸闷溜熬炖,光是做菜的手法就不少于几十种。

西洋餐对于国人来说,仅仅是一种未曾见过的新奇感而已,利用的只是噱头,利用国人对新奇海外事物的向往之心。

真正吃起来,也就那么一回事儿。

论好吃,还得是中餐才行!

“好吃,味道不错,有两下子,再来一个,我留着当午饭。”